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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Nov 01, 2024

自113年11月1日起,開放第二階段接種對象施打公費流感、新冠疫苗

一、113年度公費【流感】疫苗:

(一) 公費接種對象〔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

        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第一階段(113101日起)】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55歲以上原住民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第二階段(113111日起)增加50歲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一) 議就診科別及收費標準,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門診(不含中醫科及牙科)就診:

1131101-1.jpg (109 KB)

1:一般門診不含中醫科及牙科。

2:國中以上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

二、 113年度公費【新冠】疫苗(莫德納JN.1)

(一) 公費接種對象〔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

       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第一階段(113101日起)】比照流感疫苗公費第一階段接種對象

第二階段(113111日起)開放全民(年滿6個月以上) 民眾接種

(二) 集中由家醫科、小兒科門診提供服務,其收費標準如下,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就診:

1131101-2.jpg (56 KB)

一、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因中央供貨時程(數量)不定,將視情形調整本院流感疫苗廠牌之服務,並即時公告於醫院大門,敬請留意

(二)曾接種新冠疫苗者接種,新冠疫苗接種需與前一劑間格12(8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