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影印病歷資料
一、Email申請病歷
請填具以下8項資料,Email至 e640@w.tmu.edu.tw,將由專員與您聯繫,謝謝。
- 病人姓名:
- 病人身份證字號:
- 就診日期區間與科別:(例: 110年3月~5月 消化內科)
- 欲申請何種病歷:(例: 門診紀錄、胃鏡報告、診斷證明書...)
- 份數:
- 用途: (1)轉診、(2)出國、(3)參考、(4)保險、(5)兵役、(6)移民、(7)訴訟、(8)補助、(9)其他(請選填數字)
- 備註:(有什麼要說明嗎?)
- 連絡電話:
二、APP申請病歷
如何下載萬芳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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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申請操作說明
【步驟1】 點選個人查詢,【步驟2】選擇病歷申請


三、臨櫃申請病歷
- 病人申請影印病歷資料可逕洽:一樓14號櫃台,不須經掛號、看診程序。
- 僅申請健康檢查報告請逕洽二樓健檢中心櫃台。
- 僅申請放射科影像光碟請逕洽一樓影像醫學部櫃檯。
- 資格:
- 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具身份證件、駕照或護照等證明
文件供查驗、影印留存;法定代理人另需檢附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 如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應檢具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書,並出具受委託人之身份證件供查驗、影印留存;法定代理
人另需檢附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
證件正本)。 - 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管道查詢。
- 病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並出具繼承權之親屬身分證件及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病人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 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具身份證件、駕照或護照等證明
- 洽辦地點:一樓14號櫃台
- 受理時間:
- 櫃台及傳真申請:上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8:00~1200;13:00~17:00;週六:8:00~12:00。
- Email申請、萬芳醫院APP:24小時。(17:00後提出申請者,視同隔日申請)
- 取件:驗血、驗尿報告可當日索取,其他病歷資料影印需3個工作天。
- 費用:依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公告辦理。
- 下載表格:病歷資料影印申請書 /委託書
取件所需證件
- 本人:身份證正本、駕照正本或護照正本。
- 受委託人: 病人及受委託人雙方身份證件正本及病人委託書。
-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正本。 具繼承權之家屬:身分證正本、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
保險公司病情查詢
保險公司之查案可以公函向病歷組申請,但須附本院保險公司查詢申請書 (含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之委託書)。病歷組以固定表格答覆,每件查詢案件繳交工本費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