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申請

便民服務,申請認可所需檢附文件請參考說明

影像拷貝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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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申請醫學影像(X光)拷貝辦法

  1. 病人申請醫學影像(X光)拷貝請逕至一樓放射科櫃檯申請辦理。
  2. 資格:
    1. 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具身分證件、IC卡證明文件供查驗、影印留存。
    2. 如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應檢具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書,並出具受託人之身分證件供查驗、影印留存。
    3. 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管道查詢。
    4. 病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院外死亡者,由申請之親屬於申請同意書上註明病人已死亡。
    5. 為考慮精神科病人病情之特殊性及隱私性,並顧及法律及倫理原則,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得申請。
  3. 洽辦地點:一樓放射科櫃檯。
  4. 受理時間:
    1. 櫃台申請:上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8:00-20:00 週六8:00-11:30
  5. 費用:依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1. 光碟片每項200元(每項超過一張光碟容量將依增加張數加計)
  6. 下載表格:X光片拷貝申請申請書 / 委託書
查看X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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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證件

  • 握手示意
    01

    本人

    身份證、健保卡卡正本。

  • 服務台填寫資料
    02

    受委託人

    病人及受委託人雙方身份證件正本、健保卡正本及病人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