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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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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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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05, 2024

肝臟移植-大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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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候移植門診流程 | 手術注意事項 | 移植手術後注意事項 | 移植術後門診注意事項 |

等候移植門診流程

  1. 搜尋

    請掛器官移植特別門診 

    門診時間:週四上午診-----李明哲醫師   323門診

                      週五上午診-----宋睿祥醫師   323門診

  2. 問診

    移植醫師評估適應症 

    1. 先天性膽道閉鎖。
    2. 先天性肝臟代謝疾病。
    3. 失代償性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引起、酒精性、不明原因等。
    4. 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
    5. 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
    6. 原發性肝臟惡性腫瘤,且肝功能不適合腫瘤切除手術。  
    7. Budd-Chiari症候群。
    8. 猛爆性肝炎或藥物引起之急性肝衰竭。
    9. 其他末期肝臟疾病,無法以傳統方法治療者。
  3. 針筒

    移植評估檢查

    1. 一般身體評估:身高、體重、BMI、血壓、心跳等。
    2. 抽血檢驗 :血液學、生化學、內分泌檢驗、腫瘤標誌檢驗、感染性疾病篩檢及免疫學檢查等。
    3. 尿液及糞便檢驗。
    4. 消化道檢查:上消化道內視鏡、大腸鏡檢。
    5. 心肺功能檢查:心臟超音波、心肌灌注掃描檢查、冠狀動脈血管攝影。
    6. 呼吸功能檢查。
    7. 常規影像檢查:胸部X光、腹部X光、心電圖、腹部超音波、胸腹骨盆顯影劑電腦斷層。
    8. 肝臟構造影像檢查:電腦斷層、核磁共振。
  4. 房子

    術前追蹤及等候移植

    經醫師評估及檢查完成後,移植團隊會將資料線上登錄,確定於本院登記後,醫師會依病情之嚴重程度,預約下次移植門診回診追蹤時間。  【返回】

手術注意事項


    1. 移植手術採全身麻醉,傷口位於上腹部,先移除受贈者身上原本的肝臟,再植入捐贈者的健康肝臟。在取下肝臟與植入肝臟的過程中,醫師需要截斷或吻合肝動脈、肝靜脈、肝門靜脈等多條血管,還要重建膽管,讓膽汁能順利流入腸道。術後會留置引流管及導尿管,視恢復情況再拔除。手術時間一般約8~12小時。
    2. 手術風險:術後出血、傷口感染、膽汁滲漏、膽管狹窄、傷口疼痛、急性或超急性排斥、移植器官功能不良、肝門靜脈血栓及動脈血栓等。
    3. 本手術預期可經由移植肝改善末期肝臟疾病症狀,若手術順利,在無併發症的情形下,平均在三週到一個月內就可以出院。
    4. 術後需長期於移植門診追蹤及服藥,如有以下狀況可能需住院治療,如發燒(肺炎、膽道感染等)、排斥(如黃疸、肝功能上升等)等。  【返回】

移植手術後注意事項

  • 一、術後自我照護

    • 傷口照護:手術後的傷口,一般會在三週後拆除。您必須每天自我觀察傷口。特別注意傷口出現發紅、疼痛、腫脹、不正常分泌物或出血等,都須返診。
    • 沐浴:在皮膚縫線拆除前,建議採擦澡方式。勿在傷口(包括手術傷口及引流管傷口)未痊癒前採泡澡方式。
    • 稱重:您在每天同一時間測量體重,並將結果記錄於返家記錄表上。
    • 體溫:當您感覺悶熱、發冷、身體不適或有任何感染的徵兆(如感冒),請隨時測量體溫。
    • 血壓:每天同一時間測量血壓,並記錄於返家記錄表中。
  • 二、如何延長移植肝臟的使用壽命

    • 當您服用任何非移植外科醫師開立的藥物,請與協調護理師聯絡。
    • 記得定時服藥,勿擅自更改所服藥物的劑量及服藥時間。
    • 隨時保持身邊有足夠的藥量,請在藥量不足前回移植外科門診領藥。
    • 請終生服用Baktar以防肺胞囊蟲感染。
    • 當您因發燒至攝氏38.5度以上、任何感染或原因住院時,請通知協調護理師。
    • 請記得在接受任何牙科處置前後服用抗生素。
    • 當您可能接觸感染水痘的人或接種活性減毒疫苗的孩童時,請立即通知協調護理師。
    • 當您有任何淋巴結腫大的情形時,請通知協調護理師。
    • 請按時回診並接受抽血檢驗。
    • 請接受其他科別必要的定期檢查,並回報任何不正常的發現。
    • 避免飲酒、抽煙、嚼檳榔及不正當性行為。
    • 減少日曬,外出時請使用防曬油/乳。
    • 請遵照飲食指引吃出健康

  • 三、移植肝臟排斥時可能產生的症狀

    • 無任何症狀發生
    • 發燒
    • 尿液顏色變深,如深茶色
    • 糞便顏色便淡,如白色
    • 黃疸,皮膚及眼睛變黃
    • 移植部位產生疼痛或壓痛
    • 倦怠
    • 體液積儲、腹水出現、體重增重
    • 皮膚發癢肝功能指數(GOT/GPT, 膽紅素(Bilirubin)值上升 【返回】

移植術後門診注意事項

假如您的移植肝臟功能良好,沒有排斥、感染和其他合併症的發生,您便可在術後二星期至三星期內出院,並於移植門診繼續追蹤治療。由於移植後的排斥現象最常發生於術後的幾個月內,所以術後的門診追蹤次數,會因不同時期而做調整。

  • 一、門診回診時間

    • 術後第一個月內 ------------------------------------ 每週二次
    • 術後第二個月及第三個月 ------------------------- 每週一次
    • 術後第四至六個月 ---------------------------------- 每二週一次
    • 術後第七至十二個月 ------------------------------- 每個月一次
    • 術後第一年以後   ------------------------------------ 每個月一次

  • 二、門診回診注意事項

    • 每次回診後預約下次回診時間。
    • 領取藥物及藥水需確認藥物名稱、藥物數量、使用途徑、使用方式是否正確。
    • 門診的檢查單及抽血需在下次回診前完成,以利門診看報告。
    • 持有常規檢驗單,請於上午服藥前(大約08:00)持檢驗單至一樓檢驗科抽血,並依照門診時段前往報到。
    • 免疫抑制劑藥物必須抽血後再服藥,避免影響藥物濃度數值異常。
    • 每次返診請提供返家紀錄表(如需表單請自行於檔案區下載),供主治醫師參考。
    • 請不要任意服用成藥,若其他院所開立藥物,需提供藥物清單,便了解您服藥情況、交互作用及副作用。

*諮詢電話:02-29307930轉8874、8875       

*傳真:02-6628-2265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器官移植中心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