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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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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07, 2024

腎臟移植-大問哉

kidney Tx-1.jpg (88 KB)

 | 等候移植門診流程 | 手術注意事項 | 移植手術術後注意事項移植術後門診注意事項 |

等候移植門診流程

  1. 搜尋

    請掛器官移植特別門診 

    門診時間:週四上午診-----李明哲醫師   323門診

                      週五上午診-----張渭文醫師   302門診

  2. 問診

    移植醫師評估適應症 

    因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已進入定期透析治療,且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永久證明者。

  3. 針筒

    移植評估檢查

    1. 一般身體評估:身高、體重、BMI、血壓、心跳等。
    2. 抽血檢驗 :血液學、生化學、內分泌檢驗、腫瘤標誌檢驗、感染性疾病篩檢及免疫學檢查等。
    3. 尿液及糞便檢驗。
    4. 泌尿系統構造檢查:攝護腺特定抗原(男性大於40歲)、排尿中膀胱尿道攝影術。
    5. 心肺功能檢查:心臟超音波、心肌灌注掃描檢查、冠狀動脈血管攝影。
    6. 常規影像檢查:胸部X光、腹部X光、心電圖、肝臟超音波、腎臟超音波。
  4. 房子

    術前追蹤及等候移植

    確定於本院登記後,每三個月必須回移植門診追蹤,留存血清檢體,以待捐贈者出現時,做進一步的交叉配對試驗。  【返回】

手術注意事項


    1. 移植手術採全身麻醉,傷口位於右下腹(左下腹)部,手術需接合腎動脈、腎靜脈及輸尿管,術後會留置引流管及導尿管,視恢復情況再拔除。手術時間一般約4~6小時。
    2. 手術風險:術後出血、傷口感染、吻合處尿滲漏、淋巴液聚積、傷口疼痛、急性或超急性排斥、急性腎小管懷死、再灌流傷害等導致無功能腎。
    3. 本手術預期可經由移植腎改善尿毒症狀,但是依照每一顆腎臟的健康狀況及受體之間的排斥程度,手術之後可能仍然無尿,須維持腎臟替代治療(血液或腹膜透析)平均約一至二週,等待尿液排出及尿毒指數改善,在無併發症的情形下,一般住院兩週可以出院。
    4. 術後需長期於移植門診追蹤及服藥,如有以下狀況可能需住院治療,如發燒(肺炎、膀胱感染等)、排斥(如尿量減少、肌肝酸上升等)等。  【返回】

移植手術術後注意事項

    • 一、術後自我照護

      • 傷口照護:手術後的傷口,不論是用縫線或皮膚釘皮針縫合,一般會在二週後拆除。特別注意傷口出現發紅、疼痛、腫脹、不正常分泌物或出血等,都須返診。
      • 沐浴:在皮膚縫線拆除前,建議採擦澡方式。勿在傷口(包括手術傷口及引流管傷口)未痊癒前採泡澡方式。
      • 稱重:您在每天同一時間測量體重,並將結果記錄於返家記錄表上。
      • 體溫:當您感覺悶熱、發冷、身體不適或有任何感染的徵兆(如感冒),請隨時測量體溫。
      • 血壓:每天同一時間測量血壓,並記錄於返家記錄表中。
    • 二、如何延長移植腎臟的使用壽命

      • 當您服用任何非移植外科醫師開立的藥物,請與協調護理師聯絡。
      • 記得定時服藥,勿擅自更改所服藥物的劑量及服藥時間。
      • 隨時保持身邊有足夠的藥量,請在藥量不足前回移植外科門診領藥。
      • 請終生服用Baktar以防肺胞囊蟲感染。
      • 當您因發燒至攝氏38.5度以上、任何感染或原因住院時,請通知協調護理師。
      • 請記得在接受任何牙科處置前後服用抗生素。
      • 當您可能接觸感染水痘的人或接種活性減毒疫苗的孩童時,請立即通知協調護理師。
      • 當您有任何淋巴結腫大的情形時,請通知協調護理師。
      • 請按時回診並接受抽血檢驗。
      • 請接受其他科別必要的定期檢查,並回報任何不正常的發現。
      • 避免飲酒、抽煙、嚼檳榔及不正當性行為。
      • 減少日曬,外出時請使用防曬油/乳。
      • 請遵照飲食指引吃出健康。
    • 三、移植腎臟排斥時可能產生的症狀

      • 無任何症狀發生
      • 發燒
      • 尿量減少
      • 移植部位產生疼痛或壓痛
      • 倦怠
      • 血壓上升
      • 體液積儲、體重增重
      • 腎功能指數(BUN/Creatinine)值上升 【返回】

移植術後門診注意事項

假如您的移植腎臟功能良好,沒有排斥、感染和其他合併症的發生,您便可在術後一星期至二星期內出院,並於移植門診繼續追蹤治療。由於移植後的排斥現象最常發生於術後的幾個月內,所以術後的門診追蹤次數,會因不同時期而做調整。

  • 一、門診回診時間

      • 術後第一個月內 ------------------------------------ 每週二次
      • 術後第二個月及第三個月 ------------------------------ 每週一次
      • 術後第四至六個月 ----------------------------------- 每二週一次
      • 術後第七至十二個月 --------------------------------- 每個月一次
      • 術後第一年以後   ----------------------------------- 每個月一次
  • 二、門診回診注意事項

      • 每次回診後預約下次回診時間。
      • 領取藥物及藥水需確認藥物名稱、藥物數量、使用途徑、使用方式是否正確。
      • 門診的檢查單及抽血需在下次回診前完成,以利門診看報告。
      • 持有常規檢驗單,請於上午服藥前(大約08:00)持檢驗單至一樓檢驗科抽血,並依照門診時段前往報到。
      • 免疫抑制劑藥物必須抽血後再服藥,避免影響藥物濃度數值異常。
      • 每次返診請提供返家紀錄表(如需表單請自行於檔案區下載),供主治醫師參考。
      • 請不要任意服用成藥,若其他院所開立藥物,需提供藥物清單,便了解您服藥情況、交互作用及副作用。

*諮詢電話:02-29307930轉8874、8875

*傳真:02-6628-2265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器官移植中心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