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頸癌衛教單
頭頸癌衛教單~語言治療建議
- 頭頸癌目前的治療方式,包含放射線治療、口腔或喉部的手術切除及重建技術,會對說話和吞嚥功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例如可能引發唾液分泌減少、或口內感覺喪失、口腔黏膜-局部發炎潰瘍、嘴巴張不開,以及局部組織纖維化或水腫,或因手術切除造成面部、喉部、口腔器官的缺損,導致吞嚥及說話能力受限。因此,在術前接受語言治療師的評估,了解病人的口腔運動功能及吞嚥能力,並給予適當的建議,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 並且建議於術後一~二週(約10-14天)回院進行術後評估,以了解此次治療對說話和吞嚥功能的影響,以利語言治療師提供適切的協助。
- 故為預防並改善治療後,可能對吞嚥及說話功能造成的影響,仰賴正確並持續地口腔和肩頸運動。建議術前即可開始每天進行3-5次的運動,每次運動5-10分鐘,持續三個月以上。(手術恢復期必須遵照醫師囑咐,視傷口的復原狀況來決定何時開始繼續進行運動)。
建議的口腔和肩頸運動內容條列如下:
A.口腔運動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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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肩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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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運動原則為動作緩慢、動作確實、且要有足夠的伸展停留時間(每個動作最少停留10秒鐘)。
5. 手術後通常會放置一條鼻胃管,未經醫師同意下不要由口腔進食,以避免口腔傷口感染。之後醫師會視傷恢復程度決定鼻胃管拔除時間。
6. 若移除鼻胃管之後仍覺得有吞嚥困難的情形,請掛復健醫學部門診尋求語言治療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