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14年8月1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實施對象,提供1劑PCV13及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接種
一、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4年7月11日疾管防字第1140200400號函,自114年8月1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實施對象,提供1劑PCV13及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接種。
(一)實施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64歲原住民。
(二)年齡定義:【以114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民國50-59年(含)出生】,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等於55-64歲者。
(三)接種原則:
1. 從未接種者,公費提供1劑PCV13,間隔至少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PPV23。
2. 曾接種過PCV13/15(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PPV23。
3. 曾接種PPV23者,接種過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PCV13。
4. 已接種過PCV13/15及PPV23者,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13及PPV23疫苗
(四)請攜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以利現場核實,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
二、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僅於家醫科提供服務。
相關收費標準及資訊:請參考下方或本院官網公告,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門診(不含中醫科及牙科)就診。
三、單純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收費標準

註1:接種由政府補助接種處置費,後續醫療院所可依健保給付作業流程向健保署申報。
註2: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眾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訂定,如有異動將另行通告。
註3:合併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及流感疫苗,除原流感疫苗相關費用外,不另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