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
◎因住院整合病床位有限,若有意願申請者將優先安排入住,但入住時仍須依當日實際床位狀況調整。
「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申請說明
一、何謂「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
為強化醫院人員感控機制及有效運用住院照護人力,讓您的家人於住院期間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醫療照護,以共享經濟概念,由民眾分擔每日日常生活照護部分費用,由醫院安排「照護輔佐員」提供團隊照護服務,以降低家屬留院陪伴時間與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二、參加「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所提供日常生活照護內容如下:
(1)維持病人身體清潔與舒適照護。
(2)協助病人用膳進食、餵食或鼻胃管灌食。
(3)協助上下床如廁等排泄照護。
(4)協助病人翻身拍背、舒適擺位與適度活動。
(5)維持病人安全與整潔的醫療照護環境。
三、注意事項:
(一)當您或您的家人入住或轉入本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病房(7B/9A/9B/10A/10B/11A)前,會由院方同仁主動提供「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知情同意書」,敬請務必詳閱同意書內容後;請您勾選☑本次住院期間,病人所需之日常生活照護服務提供者,下列選項何者較適切且符合病人實際照護需求?與簽立選項確切的起、迄日期
選項 | 住院期間-日常生活照護服務提供者 |
(1) | □ 您的家屬自行照顧 |
(2) | □ 家中原聘請之外籍看護工連續照顧 |
(3) | □ 病人特殊狀況,需要一對一照顧服務 |
(4) | □ 您可以獨立自我照顧 |
(5) | □ 參加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並同意支付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自費項目 |
(二)於入住本院試辦病房後,由照顧病人主責護理師進行入院身體與日常生活活動功能等評估,再審閱與確認「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知情同意書」填寫的適切與完整性。
四、收費標準:
若您或家屬決定,於住院期間參加選項(5)「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之服務,因本計畫採健保給付與民眾分擔機制,醫院會向病人/家屬收取照護服務費用如下:
(一)醫院依實際服務之住院日數收取(自住院之日起算至出院日之前1日):
每日新臺幣 850元。
(二)出院當日超過中午 12 時離院者,醫院就超過部分,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算收費:
每小時新臺幣 36 元。
五、申請及入住流程:
諮詢電話:02-29307930轉8608(護理部)、2051(住院櫃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