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外科-頭部外傷護理衛教
*雖然目前沒有明顯而嚴重腦部傷害症狀,但只要是頭部受傷,均有可能在數小時、數日、甚至二、三個月之後產生神經症狀或顱內出血。
*受傷後七十二小時內是重要的觀察時期,若有下列症狀產生,最好能夠住院觀察,必要時接受進一步檢查(如:腦部電腦斷層攝影)。
二、有噁心、嘔吐的現象。
三、抽搐(痙攣)。
四、眼睛症狀:包括瞳孔一邊擴大,不正常的眼球震顫,複視與視線模糊等。
五、一側肢體運動困難,乏力,感覺運動遲緩或行走困難。
六、劇烈頭痛、頭昏。
七、注意力不集中或性格改變(即病人的行為異於常態)。
八、不尋常的煩躁不安。
九、脈搏呼吸不規則。
十、其它特殊變化。
十一、對於嬰幼兒則應注意其活動性及飲食量是否有異常現象。
*注意事項:
一、受傷後二、三個月內切忌飲酒。
二、水份攝取宜為平常八成左右。
三、安靜臥床休息、儘量不要讀書、看報、或看電視。
四、儘量臥床休息,除非醫師囑咐,否則不要服用安眠鎮定藥物。
五、定期回神經外科門診處複診。
諮詢電話:(02)2930-7930轉手術室分機2101或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