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間照護單位
日間照護單位
病房規範
一、日間照護單位旨在進行復健治療,病人多屬病情穩定,但有時亦有不穩定狀況,容易發生逃跑、激動、打架、破壞物品、自傷或傷害他人等病情變化事件,難以完全避免。
二、為強化病人社會功能,訓練其獨自來院、返家,途中不免偶有發生事故;如有必要,經醫療小組討論,需由家人陪伴或安排適當交通工具來回。
三、遇天氣突變,如颱風等情況,病人不便離家來院,家屬可斟酌當時情況,以電話與日間照護單位聯絡。
四、有特殊事故不能來院時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完成請假手續以缺席未到院論,請假及缺席未到院超過來院日數全月之三分之一者,通知辦理出院。
五、早上 09:00 前需到院,中午 12:00-13:30 為午休自由活動時間,建議在醫院內用餐及休息,如期間外出發生意外,自行負責,16:00 為離院時間,需配合於以上時段完成簽到退。
六、日間照護單位為空間開放性治療(但建議病人到院期間全程在院積極復健),期間因故需離院時,應先徵得工作人員之同意,並完成簽退,始得離開;離開日間照護單位,請注意安全,選擇適當交通工具並自行負責。
七、病人狀況不穩定時,視實際情況,必要時需安排住院(全日病房)、轉科或轉院治療等事宜。
病房作息表
病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