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內容
本科針對醫學院各年級學生與住院醫師之教學活動安排了許多研討與教學課程,包括:晨報會、臨床病例討論會、教授迴診、跨領域全人照護團隊會議/床邊教學、院際跨領域團隊討論會、住診教學、期刊研討會、神經內/外科聯合討論會、門診教學、讀書會等,於持續改善醫療照護的過程中,著重醫學與倫理並重,培養德智兼備神經專科醫師。
神經科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排程表(三年制)
- 自2012年開始實施,2017年修正,本課程訓練完成所需時間為3年。
- 適用2020年7月31日前招收之住院醫師。
訓練年 | 訓練項目(課程) | 訓練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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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 病房訓練: a) 神經科病房 b) 神經加護病房 |
7個月 1個月 |
神經加護病房1個月為必修,可視實際需求增加,與一般病房訓練機動調整。 |
特殊檢查: a) EMG/NCV b) EEG/EP |
1個月 1個月 |
*第1-3年共8個月之特殊檢查訓練,EMG/NCV及EEG/EP等需連續兩個月排在一起。特殊檢查與相關疾病之會診可結合同時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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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學科訓練*: | 1-2個月 | *第一年至第三年必修精神科1個月、復健科1個月、小兒神經科1個月及其他學科1-2個月(經計畫主持人與住院醫師討論後決定)。其他學科包括進階內科、神經外科、神經放射線科、神經病理學、基礎神經科學及實驗診斷學、老人醫學及長期照護等。每一個訓練以1個月為基本單位。 | |
門診 | 每月持續 | 由主治醫師指導,追蹤出院病人 | |
第二年 | 病房訓練: a) 神經科病房 b) 神經加護病房 b) 急診照會/急診室* |
6個月 1個月 1個月 |
神經加護病房1個月為必修,可視實際需求增加,與一般病房訓練機動調整。 *在專科醫師指導下,學習其他科住院病人之神經科照會 |
特殊檢查: a) EMG/NCV b) EEG/EP |
1個月 1個月 |
*EMG/NCV, EEG/EP 等需連續兩個月排在一起。特殊檢查與相關疾病之會診可結合同時進行。 |
|
相關學科訓練*: | 1-2個月 | *第一年至第三年必修精神科1個月、復健科1個月、小兒神經科1個月及其他學科1-2個月(經計畫主持人與住院醫師討論後決定)。其他學科包括進階內科、神經外科、神經放射線科、神經病理學、基礎神經科學及實驗診斷學、老人醫學及長期照護等。每一個訓練以1個月為基本單位。 | |
門診 | 每月持續 | 由主治醫師指導,追蹤出院病人及初診病人之診療 | |
第三年 | 病房及照會訓練: a) 神經科病房 b) 神經加護病房 b) 病房會診/急診會診* |
4個月 2個月 1個月 |
神經加護病房2個月為必修,可視實際需求增加,與一般病房訓練機動調整。 *在專科醫師指導下,學習其他科住院病人之神經科照會 |
特殊檢查: a) 腦血管超音波 b) 神經心理檢查 |
1個月 1個月 |
*特殊檢查與相關疾病之會診可結合同時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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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MG/NCV d) EEG/EP |
一個月 一個月 |
*其他神經生理學或神經肌肉組織生化檢查,或做為補足前兩年不足訓練之用 *接受腦死判定之訓練正式記錄或有腦死判定訓練課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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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學科訓練*: | 1個月 | *第一年至第三年必修精神科1個月、復健科1個月、小兒神經科1個月及其他學科1個月。其他學科包括進階內科、神經外科、神經放射線科、神經病理學、基礎神經科學及實驗診斷學、老人醫學及長期照護。每一個訓練以1個月為基本單位。 | |
門診 | 每月持續 | 獨立門診作業,資深主治醫師指導。 |
神經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內容 | 學會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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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科臨床診療 (26個月) |
病房訓練 一般病房 照會 |
17 1 |
神經科特殊檢查 NCV/EMG EEG/EP 腦血管超音波 神經心理檢查 |
3 3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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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重症照護 [5個月] |
加護病房 急診照會/急診室 |
4 1 |
相關學科訓練 (4-5個月) |
精神科 復健科 小兒神經科 其他學科(其他學科包括進階內科、神經外科、神經放射線科、神經病理學、基礎神經科學及實驗診斷學、老人醫學及長期照護。每一個訓練以1個月為基本單位。腦死判定訓練課程或訓練記錄) |
1 1 1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