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規定,證明文件不在健保給付範圍之內,須自費
倘若被保險人非因疾病就診開立診斷書者,為自費門診,須自費繳納該次門診全部相關費用
各項文件辦理時間:週一- 週五09:00-18:00 / 週六 09:00 - 12:00
 各項診斷證明書申請流程
各項診斷證明書申請流程表
| 步驟 |
執行項目 |
應備資料、證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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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掛號 |
掛號前請備妥: (1.)申請人身分證、兒童請用戶口名簿,非本人者應檢附當事人之委託書與身分證及被委託者之身分證(正本或影本) |
先告知掛號櫃台要申請診斷書或影印病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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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間候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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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診察時向醫師說明申請用途(如需英文診斷書請事先告知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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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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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批價櫃台批價繳費並告知所需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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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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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樓[ 證明用印 ]櫃檯蓋關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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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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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診斷證明書說明
診斷證明書說明
| 診斷書別 |
申請人 |
應備證件 |
工作天 |
備註 |
| X光片 |
本人 |
身份證 |
2小時 |
請參照申請醫學影像(X光)拷貝辦法 |
| 醫療收據 |
本人 |
IC卡 |
3天 |
請直接至一樓各批價櫃台申請(不含例假日) |
| 英文收據 |
本人 |
IC卡、收據正本 |
5天 |
請直接至各批價櫃台申請(不含例假日) |
| 收據副本 |
本人 |
IC卡、收據正本 |
3天 |
1.請直接至各批價櫃台申請 2.請勿自行影印 |
| 各類診斷書 |
本人 |
身份證 |
當日 |
1.請直接至各批價櫃台申請 2.請勿自行影印 |
| 出生證明 |
本人 |
攜帶產婦及配偶之身分證正本 |
住院期間申請出院給 |
1.外籍人士:申請請攜帶居留證或護照 2.請直接至6A護理站辦理 3.出院1個月後請至住院櫃檯證明書用印櫃檯辦理 4.英文出生證明則另需填寫英文名字之申請單,5-7個工作天後以電話通知取件 |
| 病歷影印 |
病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 |
身分證正本 |
3個工作天 |
請參照病歷影印申請作業辦法 |
| 死亡證明 |
直系親屬 |
往生者之身分證(正本) |
當日 |
請直接至往生者所住之病房護理站辦理死亡證明書,待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後,再至出院櫃檯辦理所需份數及用印 |
| 殘障鑑定 |
本人 |
身份證或IC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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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後至區公所領取殘障鑑定表,再請醫師鑑定後送交一樓社會服務室辦理 |
| 健康檢查 |
本人 |
身份證或IC卡 |
7天 |
請先向健診中心申請,聯絡電話:02-29307930#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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