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人申請醫學影像(X光)拷貝辦法
- 1. 病人申請醫學影像(X光)拷貝請逕至一樓放射科櫃檯申請辦理
- 2. 資格:
- a.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具身分證件、IC卡證明文件供查驗、影印留存。
- b.如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應檢具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書,並出具受託人之身分證件供查驗、影印留存。
- c. 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管道查詢。
- d. 病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院外死亡者,由申請之親屬於申請同意書上註明病人已死亡。
- e. 為考慮精神科病人病情之特殊性及隱私性,並顧及法律及倫理原則,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得申請。
- 3. 洽辦地點:一樓放射科櫃檯
- 4. 受理時間:
- a. 櫃台及傳真申請:上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8:30-20:20 週六8:30-12:00
- 5. 費用:依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 a.傳統片每張200元(每組張數不定)
- b.光碟片每項200元(每項超過一張光碟容量將依增加張數加計)
- 6.下載表格:X光片拷貝申請申請書(請按右鍵-另存目標下載) / 委託書(請按右鑑-另存目標下載)
 所需證件
- 本人:身份證、健保卡卡正本
- 受委託人: 病人及受委託人雙方身份證件正本、健保卡卡正本及病人委託書。
更新日期: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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